Uber 這麼好的服務?台灣在反對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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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明明是可以讓有車的人增加收入、想搭車的人多一種選擇、交通運輸獲得改善、Uber 則能獲得用戶數據和抽成收入的四贏服務,反對的人真是故步自封,台灣法律跟不上科技進步,看不到經濟共享的未來趨勢。但事情真的這麼單純?那為什麼除了台灣外很多國家也開始禁止 Uber,他們也和台灣一樣跟不上科技進步?

其實 Uber 和我這個基隆人沒什麼關係,只是不定期就會有行銷公關公司寫信給我,叫我幫忙宣傳 Uber,我想假裝沒看到不回,還會直接打電話來希望我能幫忙宣傳 Uber 的活動,可見得 Uber 在台灣行銷宣傳上用了不少力(錢)。(自清,我可沒收過 Uber 一毛錢)

Uber 剛進台北時,大灑程車優惠券和請了不少部落客當門神,媒體和網路人一致叫好:這真是劃時代的科技新服務呀!大罵台灣法律跟不上網路進步,交通部做法太老舊。但近一個月媒體和網路人開始質疑 Uber 安全性,Uber 有沒有合法繳稅和行車保險問題,但 Uber 還是那個 Uber,為什麼短時間內台灣人的態度有了180度轉變?Uber 在做什麼
我沒有計程車駕照和營業許可證,但想增加收入註冊成為 Uber 的特約合作司機。你想搭車用 Uber App 在手機上叫車,Uber 就通知我去載你,幫有車想賺錢和想搭車的人配對。共程的想法很好,但為什麼有人反對,難道只是那些台灣計程車司機怕競爭、怕有人來搶飯吃?

成為 Uber 司機的門檻很高,需要在台灣沒有犯罪記錄,在台北市監理所沒有肇事記錄,很幸運的我們家五個人都剛好符合這個高標準,不需要有計程車駕照就能開車賺錢。但是真的如 Uber 所說,讓原本停在家裡的私家車上街載客,讓小黃計程車司機載不到人滿街繞真的能緩解城市中的交通阻塞?Uber 法律問題
不要說一男一女在狹小的車子空間內可能發生問題,就算是兩個男生也可能為了車資或政治理念不合發生爭執。不說這麼嚴重在國外 Uber 司機強暴女程客事件,在地小人稠的台灣開車擦撞和車禍每天都會發生,當沒有計程車駕照、沒有車行的 Uber 司機發生行車糾紛,那保險、賠償等問題由誰來負責?載你的人出事後人間蒸發,派駐台灣的小貓兩三隻 Uber 員工,會幫忙處理後續問題嗎?為什麼 Uber 在台灣連最基本的客服電話都沒有。

Uber 台灣用戶條款版本 2014 年 12 月 8 日
本用戶條款受荷蘭法律約束。 因本用戶條款,或其違約、終止、強制執行、解釋或有效性,或網站、服務或應用程式的使用所產生的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索賠或糾紛(統稱「爭議」)將完全由荷蘭阿姆斯特丹擁有管轄權的法庭解決,除非您於 Uber 依據本條文行使其權利以便在荷蘭阿姆斯特丹開始法庭訴訟後的一個月內通知 Uber,您要求在法律規定有管轄權的相關法庭解決面臨的爭議、索賠或糾紛。

即使是網路時代,難道 Uber 不該受各國法律和政府監督嗎? Uber 會不會成立車行
Uber 就是想做運輸生意,但不想負運輸責任,你叫他合法成立車行,乖乖繳稅,那他和大都會、台灣大車隊和 55688 有什麼不同,一樣都可以透過 APP 網路叫車。Uber 官方說的很明白,他就是一間網路科技公司,只負責媒合有車想賺錢和想搭車的人。車是在地上開,Uber 只負責空中網路,所以在地上出的事地上的人自己負責,我們只負責空中牽線和收車錢那一段。

Uber 台灣用戶條款版本 2014 年 12 月 8 日
Uber 本身不提供運輸服務,且 Uber 並非承運商。 運輸服務由運輸提供商提供,您可以透過使用應用程式及/或服務提出請求。 Uber 僅充當您與運輸提供商之間的中介。 因此,運輸提供商向您提供運輸服務須遵守您與運輸提供商之間(待)訂立的協議。 Uber 絕非該等協議中的一方

想出 Uber 這門生意的人絕對是天才,在合約裡 Uber 既不是甲方、Uber 也不是乙方,所以完全不用負任何責任,但卻能掌控整個遊戲規則和賺取利潤,難怪歐美和大陸公司搶著投資 Uber。Uber 安全問題
搭計程車都怕遇到計程車之狼,更何況是搭一個沒有經過政府把關、沒有車行擔保、沒有執業證明的陌生人車子,出車禍、被搶、東西不小心掉在車裡要找誰負責?如果時間很晚你想幫女朋友叫車,一樣是陌生人開車來載你女朋友,你會叫合法的大車行計程車,還是由 Uber 自己監督的陌生人車子?你比較放心讓女朋友搭那台車?

Uber 台灣用戶條款版本 2014 年 12 月 8 日
您透過使用應用程式或服務請求的運輸服務的質量完全是最終向您提供該等運輸服務的運輸提供商的責任。 在任何情況下,對於與運輸提供商提供的運輸服務或運輸提供商方面的任何行動、舉措、行為、舉動及/或疏忽相關及/或由此產生的任何責任,Uber 一概不予承擔。 因此,任何有關運輸提供商所提供運輸服務的投訴應提交至運輸提供商。 

Uber 在台灣只持有提供訊息服務的許可證,而沒有交通運輸服務的許可證。雖然表面是資訊媒合,做的卻是計程車運輸生意,這叫其他合法交通運輸業者怎麼受的了。 比較沒人注意的 Uber 隱私問題

GNU 創始人:Uber 讓你完全喪失個人隱私,因為 Uber 不使用匿名方式,要求乘客提供完整個人資料和支付方式。同時 Uber 記錄你的地理位置、行車動向、出發時間和日期,完全無個人隱私。將來這些資料除了有可能被利用外,政府或法院也都有權向 Uber 取得你的個人隱私數據。

即使你很會做菜,戴著安全帽不想被認出來進摩鐵開釋,但只要搭 Uber 就會留下記錄。Uber 有你的完整個人資訊、行動電話號碼及信用卡資料。Uber 動了誰的乳酪
Uber 媒合有車和想搭車的人想法很好,其實拍賣網站、人力銀行或網路書店也在做同樣事情(生意),那為什麼 Uber 不和其他網路業者一樣遵守當地法律,繳應該繳的稅,而只是怪法律跟不上科技進步,沒有為他們大開方便之門。大做運輸業生意,卻完全不想負運輸業責任。

是不是只要有車、會開車就能當計程車司機?那些花時間考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和把自己車烤成大黃蜂的人是不是很笨,加入 Uber 司機考照、執業登記證、汽車使用變更和烤漆都不用。只要有車你就是一個隱身在城市中的終極殺陣男主角,開車只是興趣,賽車才是夢想。

台灣在街上跑的黃色計程車還不夠多嗎?除了自己騎車、開車、捷運、公車和計程車外,鼻屎大的台灣,真的還需要另一個不是黃色的計程車滿街跑載客?讓 Uber 計程車出來搶原本小黃計程車生意,真的可以促進台北繁榮?小結
當然不是消極的叫 Uber 退出台灣,而是怎麼合法的與其他運輸業者一起把餅做大,不是一昧的怪台灣政府太守舊扼殺 Uber 創新服務。Uber 收車資做運輸生意是事實,但卻完全不想付一切與運務有關的法律上責任,在台灣也沒有客服電話。所以在改善對台灣使用者態度和權益前,我是不會推薦朋友搭 U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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