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外媒體報導,美國最高法院拒絕了蘋果和博通對加州理工學院數據傳輸專利有效性的挑戰。同時,陪審團早先對這兩家公司應支付給加州理工大學的11億美元賠償金額,也做出了駁回重審的決定。加州理工學院除了起訴蘋果和博通外,還對微軟、三星電子、戴爾和惠普提起了相同的侵權訴訟,稱這些公司也侵犯了該專利。
最高法院法官駁回蘋果和博通的上訴
最高法院法官駁回了蘋果和博通對下級法院裁決的上訴。這個裁決確認了初審法官的決定,不允許這兩家公司在加州理工學院的訴訟中對專利有效性提出異議。
專利案件聯邦巡迴上訴法院駁回公司觀點
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負責專利案件的審理,駁回了蘋果和博通的觀點,稱他們未能在美國專利商標局的審查程序中提出這些觀點。蘋果和博通辯稱,他們應該在審理期間對專利有效性提出挑戰。
陪審團認定蘋果和博通侵犯加州理工學院專利
陪審團之前裁定,蘋果和博通侵犯了加州理工學院的專利,要求蘋果支付8.378億美元賠償金,博通支付2.702億美元賠償金。然而,聯邦巡迴法院對賠償金額表示異議,將案件發回重新審理,以確定合適的損失賠償。
加州理工學院起訴蘋果和博通
2016年,加州理工學院在洛杉磯聯邦法院對蘋果和博通提起訴訟,稱數百萬部使用博通Wi-Fi晶片的iPhone、iPad、Apple Watch和其他設備侵犯了該學院持有的數據傳輸專利。
蘋果與博通的關係
蘋果是博通晶片的主要買家,雙方在2020年1月達成了一項價值150億美元的晶片供貨協議,該協議將於2023年結束。博通估計,其收入的20%來自蘋果。
聯邦巡迴法院支持初審法官的決定
聯邦巡迴法院維持了初審法官的決定,不允許這些公司在現階段辯稱專利無效,因為它們本可以在提交給美國專利商標局的專利審查請求中提出這些觀點。
蘋果和博通對最高法院的回應
蘋果和博通對最高法院表示,聯邦巡迴法院對這項法律的解釋不准確,他們認為,法律只是不允許在專利審查過程中提出的觀點。美國政府在5月份敦促法官駁回此案,並表示聯邦巡迴法院對法律的解釋是準確的。
加州理工學院還起訴了其他公司
加州理工學院除了起訴蘋果和博通外,還對微軟、三星電子、戴爾和惠普提起了相同的侵權訴訟,稱這些公司也侵犯了該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