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韓國三星(Samsung)與蘋果(Apple)間的美國專利訴訟結果出爐,陪審團認定三星侵犯蘋果智慧型手機與平板電腦專利,必須賠償超過10億美元。這項判決表面上是創新者和蘋果獲得勝利,但實際上真的是如此嗎?
三星這幾年靠著侵犯(抄襲)蘋果專利,在智慧型手機市場取代了RIM和NOKIA位置,更把hTC遠遠拋在後面,成為全球行動設備市場第二賺錢的公司(第一是蘋果),而僅僅只付出了10億美元的代價。對這些大公司來說,10億美元只是FB收購一家照片分享公司的價錢,不到微軟買下Skype8分之1的價錢。三星光是在韓國建造R&D中心就花1兆韓元,然後又撒了40億美元翻新美國德州奧斯汀的半導體工廠。三星敗訴賠蘋果的10億美元,根本連九牛一毛都談不上,完全無法彌補這些年蘋果投入研發和銷售上的損失。
所以這次的判決,蘋果真的贏了,三星真的輸了嗎?正義有獲得伸張嗎?RIM、NOKIA和hTC會不會想,早知道當初就直接抄襲Apple就好,也不會搞到在智慧型手機市場被邊緣化,還要一直裁員和組織重整。
Apple:「三星的複製行為,比我們知道的要來得有過之而無不及。蘋果和三星之間的訴訟並非為了專利或是金錢,而是價值觀的最終對抗。蘋果公司注重產品的原創性和創新,這才能為人們的生活帶來地球上最好的產品。我們製造這些產品是用來滿足我們的客戶,而不是滿足競爭對手明目張膽的複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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