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富比士》商業雜誌在一篇報導中寫到,美國 Apple 公司秘密為訂閱 App 應用購買廣告,從而將用戶引導至 App Store,而不是開發者自主網站,以賺取更多抽成。蘋果公司回應表示,這是一種錯誤的描述,開發者完全了解這種廣告方式。
蘋果表示,五年來,它一直在投放廣告來推廣它所經銷的產品,這些廣告都清楚地標明是來自 App Store。蘋果證實確實購買了這些第三方應用的廣告,不過表示這種做法很常見,背後沒有不可告人的動機。
正常商業模式 開發者早知道
蘋果表示,這與零售商為其銷售的產品投放廣告沒有什麼不同,是一種非常標準的商業模式。蘋果在與開發商簽訂的協議中被授予了以這種方式做廣告的常規法律權利。
蘋果公司表示,關於它在開發者不知情或不同意的情況下秘密或悄悄為其購買廣告的指控是明顯的錯誤描述。相反,蘋果公司表示,它經常與開發者就其投放的廣告進行對話,許多開發者對這種支持表示感謝。
蘋果公司說,它致力於為開發者提供他們在 App Store 上取得成功所需的資源。這些資源包括編譯器、測試和調試工具、技術支持、SDK、程式庫、API 等,但它們也包括 App Store 內外的廣告。
蘋果公司為開發者的應用程式所做的廣告,如透過電子郵件、線上廣告和社交媒體,在 2020 年實現了超過 700 億的廣告展示。該公司還在 App Store 和各種蘋果渠道上推出了超過 13 萬個應用程式,目前正在花費資金支援 Google、YouTube、Snapchat、Twitter 和 TikTok 等平台的 100 多個應用程式。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