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蘋果並無誇大 iPhone 防水性以謀取商業利益

法官:蘋果並無誇大 iPhone 防水性以謀取商業利益

美國一位聯邦法官已經駁回了一項擬議的集體訴訟,該訴訟指控美國 Apple 公司在 iPhone 的防水性方面誤導客戶。法院還裁定,沒有足夠證據表明原告在選擇購買 iPhone 時被不實行銷影響。

自 iPhone 7 推出以來,蘋果公司在其行銷活動中廣泛宣傳 iPhone 的防水性能,包括宣稱一些機型可以在 4 米深的地方生存 30 分鐘。

兩名來自紐約的原告和一名來自南卡羅來納州的原告,在紐約南區對蘋果公司提起訴訟,指控其虛假和誤導性的錯誤陳述,據稱這使得該公司對 iPhone 的收費比普通智慧手機的成本高了一倍。

現在,美國地區法官 Denise Cote 裁定,雖然原告合理地聲稱蘋果的廣告可能誤導了一些客戶,但他們沒有證明他們的 iPhone 因蘋果承諾的液體接觸而受損。法官還認為沒有欺詐的證據,因為沒有證據表明蘋果為了商業利益有意識地誇大其防水性的說法。

法官:蘋果並無誇大 iPhone 防水性以謀取商業利益

法官還裁定,沒有足夠的證據表明原告在選擇購買 iPhone 時依賴了欺詐性的行銷聲明。一位代表原告的律師說,他的客戶對判決感到失望,目前還沒有決定是否上訴。

雖然此案已被駁回,但義大利法官在 2020 年底對蘋果公司就 iPhone 的防水性能誤導客戶的行為罰款 1200 萬美元。判決書解釋說,蘋果公司沒有適當地澄清其防水聲明只在特定條件下是真實的,如在使用靜態和純水的受控實驗室測試期間,而不是在消費者的正常使用條件下。

監管機構還裁定,蘋果公司在強調防水功能的同時,卻拒絕在有關 iPhone 機型遭受水損害時提供售後保修援助,這是不恰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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